1)第三百二十章 轻描淡写,未必就简单!(求订阅!)_我在手术室打怪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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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正全说的话就好像是在复读机,不带有丝毫的感情,一步步地把往事的疮疤给揭露了出来,其中包括了他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伤疤是有恢复周期的,心灵的伤疤需要大量的时间堆积去忘记。而如果重新揭开的话,肯定需要再次的恢复周期。

  在没有经历特殊的年代的时候,谁不存在着自私?

  与特殊的年代,战火肆掠的年代相比,死几个人算什么?

  但是现在呢?基本上你只要不懒,吃饱睡好是没问题的吧?在此基础上,谁不想家人和睦,父母双全,最好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庭?每日奔波劳累,所为碎银几两,难道不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加自在么?

  在这个的基础上,遇到这样的事情,谁的心里能够真正的安然?

  当然,曾正全虽然说话的时候不带感情,但其实,他的理智,还是存在的。他还有一些没有讲出来的话,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他都只会藏在心里,默默地不会说出来。

  第一个事就是,他为什么要自己举报自己盗窃林辉的科研成果啊,那他么的是为了保护林辉啊。

  真正的盗贼是谁?

  真正的大盗贼,从真正的规则上来讲,那是林辉。

  虽然,即便,林辉所做的实验,和他正在进行的课题组没关系,全都是自己设计出来的,意外发现的,按照道理来讲,专利权完全要属于他自己。

  但是,他在整个实验的过程中,用的钱是人家的啊!

  就好比这么说吧,假如有人用你家里的钱,修了一条从大马路上到村里的路,然后等修好之后,再问你收过路费,你能气得过?

  但是,林辉如果把专利权带到了华国来的话,那么,以后米国要用到这几种抗肿瘤药物,那就要交很高的专利费,进口关税等等等等,他气不气?

  反正,假如是有一个来华国留学的人,在华国的实验室,花着华国的钱,做完了试验然后跑回去把专利权也带了回去,然后再向华国收钱的话,估计华国也是不干的。

  这件事情,如果真正地传扬开来,那么,林辉在业内的所有都毁了。

  其实,已经毁了很多,包括林辉在国外实验室所有的成果,发表的文章,全部被删除了!被编辑给撤回了!!!

  因为这就是非常恶劣的盗窃事件。

  而且,这个专利费是可以长期收的啊。一个国家,骨巨细胞瘤和尤因肉瘤的患者有多少?每个患者需要花费的钱又有多少,按照米国有医保公民的比例,就算是强制专利权只有二十年,那花费的费用至少在千亿,甚至几千亿米元了,这才是仅仅米国多花费的钱。

  不包括其他国家的。

  而如果米国可以取闹一下的话,更是有可能把这个专利权留下来,那么二十年下来的利润是多少?那是一个天文数字,足够让很多人疯狂的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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