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二十四章 灵州之乱_汉末战骑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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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列成两队,个个昂首挺胸,步履整齐划一。

  所有人沉默的走着,耳朵里除了马蹄声、脚步声,没有丝毫其他的杂音。

  这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军纪训练的成果。若是以前,是万万看不到的。

  每个步卒背上,都背着一个羊皮缝制的袋子,里面装着一个月的军粮。轻骑兵则挂了两个这样的袋子,青甲战骑则是三个。人要吃,坐骑也要吃。

  李铮提着血龙枪,头顶红缨盔,身着鱼鳞甲,腰悬赤霄剑,骑跨在堡垒一样的青云背上,着实是威武非凡。

  “白狼!”

  李铮迎着刚刚冒头的红日,对紧随在旁侧的白狼道:“你带一队人马先行,去打探一下灵州的现状。”

  白狼得令,立刻抱拳应诺,挥手带了十骑轻骑,迅速奔驰而去。

  如果周林所言不虚的话,今日傅氏就要迁走。

  傅氏对灵州的影响太大了,从军事政治到民生,任何一个方面,都脱不开傅氏的触角。

  正因如此,傅氏的迁移,绝对对灵州造成巨大的打击。

  人们会恐慌——这得多大灾难的逼迫,傅氏才会迁移?综合市井里的些微消息,很多人都会猜测到叛军之乱。因此,灵州一定会乱!至于到底会乱到什么程度,是这一点李铮还猜不出来。

  所以他才会遣白狼领人先行,打探灵州状况,以便于随时调整计划。

  从神州草场到灵州城,有五十里地。草场出口那一段山路早就修建成了平坦大道,所以行军速度并不慢。

  不过一个多时辰,到上午辰时末,灵州城已经遥遥在望了。

  艳阳高升,煜煜煌煌,照理说,六月的天气,在烈日的照耀下,应该十分炎热,使人汗流浃背才对。

  但李铮所率领的这一队人马,竟然个个神清气爽。

  这一点要归功于一阶甲装的特殊功能。

  在第一次着甲训练的时候,李铮就体会到了它的特性——恒温。

  这看起来对于战争,似乎没有太大的用处,它没有有效的杀伤力。但细细算起来,却是一个极为强大的功能。

  在一定程度上,不论冬夏,穿着甲装的士兵,在体能和士气方面,始终要强于没穿甲装者。

  比如炎炎夏日,温度太高,穿着普通盔甲的士兵会热的汗流浃背。这样会导致体能迅速流失,甚至使士兵产生厌战的情绪。

  冬季也一样,温度太低的时候,身体僵硬,行动非常不方便。

  而甲装却完美的避免了这一点!

  连李铮自己都不得不感叹系统的神奇之处。

  在烈日底下,灵州城的轮廓,已经逐渐显现出来。

  老远,李铮就看见了十骑轻骑奔驰了过来。

  “主上!”

  是白狼。

  “情况如何?”

  李铮问道。

  “十分混乱!”

  白狼道:“灵州城差不多都快成为废墟了!”

  “什么?!”

  李铮微微吃了一惊:“傅氏是什么时候走的?”

  “就在清晨,”白狼回答道:“属下带人到灵州的时候,傅氏的马队刚刚离开!”

  “那官府呢?灵州县衙有什么动作?”李铮又问。

  “没有动作。”白狼露出一丝嘲笑:“县衙早就没人了。”

  李铮闻言不由一怔。

  县衙竟然没人了,这算什么?!

  县令呢?难道弃官跑了?!

  不过转念之间,李铮嘴角却翘了起来。

  “这是好事。”

  的确是好事。李铮一早就在考虑,从灵州分一杯羹,咬下一块利益。而现下,不正是最好时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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