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大,那白发苍苍的父母也同样对不起。
所以必须起诉。
必须勇敢的站出来。
虽然木有钱处于居家监视的状态。
但是并不代表只能一天到晚被关在家中,活动的范围仅限于家中。
居家进行监视的强制措施是可以允许被执行措施的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活动。
当然,如果要去外省或者去其他城市的时候,出行要及时上报,及时沟通。
获得执法官方的许可之后才可以。
总而言之,这种强制措施类似于画地为牢。
罗凯再把这个诉讼参与方也就是这倒霉催的哥们儿带来这里之前,提前和主管这一方面的官方负责人员进行沟通的。
一切都按照流程来。
在无数人的关注之下,不能有任何的瑕疵。
骗婚案的受害者,二十几岁的人,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
或许在某些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
他深呼吸一口气。
仔细而认真的回答法官的一些关于细节的询问。
最重要的几个点问完之后。
立案的法官转过头来看着罗凯,拿起提交的起诉书,带被告人那里着重的点了点:
“罗律师以及原告方,由于是婚姻没有办成而不退相关的费用产生的纠纷,你方确定要把婚介所列为本案当中的被告吗?”
罗凯很明白立案法官的提醒。
一般婚姻案件当中的纠纷!
一般都是夫妻双方一方为原告,一方为被告。
至于其他人很少扯入其中。
哪怕是夫妻一方出轨了之后,也很少把出轨的对象列为被告……
咳咳咳!
但是这个案件当中确实又牵扯到了一个不可忽视的角色!
网上无数的网友吵吵闹闹当中大部分都只是关注于这个案件当中私立的男女双方。当然关注量稍微高一点的是女方的母亲,差一点就成为丈母娘的那个角色。
毕竟他说的话实在是太吓人了,彩礼房本谈得成就是姑爷谈不成就是被告。
然后导致案件当中的女方那啥的同意是否可以撤销,成为案件的焦点。
但是在这事件当中。
很多人都忽略掉一个重要的角色。
那就是婚介所。
婚介所在这个民事案件当中充当什么样的角色?
为什么能够会被当成被告,一起并列被告席之上?
罗凯面对立案法官的询问,很郑重的进行回答:“这本质上是一个返还财物之诉,与婚姻案件并没有过多的关系,就算是有关系,那也是微不足道的!
在我方提前调查清楚以及在起诉书上写明的,我方当事人给出的几十万彩礼,有将近一半的资金是被这家婚介所给收入其中的。
说是要当押金,虽然我也不知道结婚为什么要收取押金!
在返还之诉当中,只要是收了钱不返还金钱的人,那么都成为被告。
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符合程序的,至于能不能返还,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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