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1章晋大夫主盟之始_历代王朝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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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修订刑事律令、治理刑狱积案、追捕逃奴、规定要在经济活动中使用契约账册、改善民生、整肃等级制度、选贤任能等。自此,晋的国家政制得到了完善,并且成为了晋国国计民生的固定惯例。

  鲁文公六年(公元前621年),诸侯霸主晋襄公因病去世,此时晋襄公的嫡子、太子夷皋还十分幼小,无法主持国政。当日晋文公去世时,晋襄公已经成年,具有掌握政局甚至率军出征的能力,这才避免了类似齐国五子争位的悲剧。但是晋襄公自己却英年早逝,留下一个主幼国疑的局面,为晋国的内乱埋下了隐患,显赫一时的文襄霸业也至此只能宣告终结。

  晋襄公弥留之际,对自己年幼的太子也万分不放心,于是便将赵盾召到自己的病榻之前,殷殷嘱咐地向他托孤说:“此子材,吾受其赐;不材,吾怨子。”也就是说如果赵盾能够将太子夷皋教导成才,那么赵盾就是对晋襄公有恩;如果太子夷皋不能成才,那么晋襄公在九泉之下也将怨恨赵盾的教导不力。

  但是赵盾并没有将晋襄公的临终遗言放在心上,晋襄公去世后,赵盾作为此时晋国最高的实际掌权者商议新君之事。赵盾首先发言,认为当此乱世国赖长君,太子夷皋年幼,无法担负晋国的重任,而且主少国疑容易引起内乱。晋国地处中原,西面的秦国和南面的楚国都虎视眈眈,而北方的狄人也随时窥伺时机前来袭扰,一旦晋国国内发生内乱,必定会招致外患,到时候历代先君和在场的诸位大臣辛苦经营的晋国霸业就将付诸流水。

  赵盾的一席话说到了在场诸臣的心里,他们不是曾经追随晋文公筚路蓝缕、惨淡经营,开辟出晋国霸业的有功之臣,就是历代为晋国效力的旧勋贵族,谁也不愿意看见晋国陷入乱局,遭到战祸。于是众位大臣议论纷纷,点头称是,同意废掉晋襄公年幼的遗孤太子夷皋,改立长君。

  既然不能父死子继,那么就只有兄终弟及了,改立的人选集中在晋襄公的两位弟弟,晋文公的两位少子公子雍和公子乐二人身上。公子雍的母亲是来自杜国的女子杜祁,她在晋文公的妻妾之中,本来地位较高,但是因为晋文公宠爱晋襄公的生母,因此自动请求居于其之下;后来晋文公在狄国娶的夫人季隗被送回晋国,因为狄国是晋国在北方的强劲对手,同时也是在流亡中支持晋文公的有恩之国,为了不委屈季隗,杜祁不得不再次让步,同意让季隗的地位居于自己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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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于杜祁如此善解人意识大体,晋文公对她也一直心怀愧疚,因此对她的儿子公子雍十分宠爱,待他成年之后就将他推荐到友好的秦国去做官,公子雍也不负所望,在秦国得到了秦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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